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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 試水煤炭交易平臺房屋銀行信貸土地信用貸款任何問題免費諮詢
本報記者 梁喜俊前不久,內蒙古鄂爾多斯(600295,股吧)市人民政府下發《鄂爾多斯市煤炭交易與物流產業建設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一經下發,隨即在當地煤炭企業、物流運輸企業及社會上引起瞭強烈反響。按照“通知“要求,從2015年起,鄂爾多斯市所有的煤炭產能都必須進入煤炭交易中心交易,堅決杜絕原煤類產品直接出市銷售。這個“通知”被認為是內蒙古煤炭定制化加工、標準化銷售、品牌化營銷、網絡化交易、金融化衍生的一個樣本。然而,“通知”的執行並不順利,“通知”下發20多天後,當地煤炭及物流企業的不少負責人聲稱:“不清楚"通知"的具體內容”,甚至也有個別企業表示堅決不執行此文件。多傢煤炭企業和物流運輸企業開始以不同方式消極抵制。不少煤炭及物流企業認為“通知”在起草前期征求意見層面不夠廣泛,這種構建統一的煤炭交易中心會形成新的壟斷,引發更大的供需矛盾。據記者瞭解,當地政府之所以出臺這一文件,初衷是要整合煤炭物流資源,推進現代化煤炭交易,提升煤炭工業整體水平。“通知”規劃,到2015年,鄂爾多斯市將建成覆蓋內蒙古、輻射全國、影響世界的煤炭交易中心、價格中心、信息中心、結算中心、融資中心和物流中心,從而逐步培育發展煤炭中遠期交易。博弈:舊格局實難重新洗牌“通知”特別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鄂爾多斯市市內無坑口鐵路的地方煤炭企業年度煤炭產量超出其煤礦設計產能90%的部分,要全部進入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交易平臺上線掛牌或競價交易,煤炭生產企業所需的煤炭銷售票證要按照網上交易數量核發。到2013年,全市煤炭企業煤炭產品(除坑口鐵路外運部分)要全部進入內蒙古煤炭交易市場掛牌或競價交易。”“這種以政府為主導的交易中心,被賦予瞭過重的行政權力,因為隻要你想把煤炭運出內蒙,就必須先到交易中心辦理各項手續,這實質上就是一種資源壟斷”,內蒙古滿世煤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貴成對記者說。在“通知”中記者看到,組建煤炭物流集團的主體是鄂爾多斯市煤炭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市與旗(縣)區國有資本參與、社會資本入股的辦法。煤炭物流集團通過整合煤炭產量、品質及物流配送、路況、市場需求等與物流運輸相關的各類信息,建立立足本市,面向全國的綜合物流運營平臺。對加盟車輛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加油、統一保險、統一通關,這一運營模式一經公佈即引來諸多非議。內蒙古滿世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劉滿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略顯激動地說,這種政府主導下的行政幹預,對培育新型煤炭交易、物流市場會帶來諸多弊端。“我們滿世集團近年來組建瞭一個一千多輛汽車的運輸公司,主要用於集團煤礦自產自銷運輸,物流自我管理,產出的煤到集裝站再到港口,鄂爾多斯伊泰集團的情況與我們類似,政府新成立這樣的物流公司,可能會人為的形成新的壟斷。”內蒙古伊東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劉謝告訴記者說,這樣的“通知”不太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從用戶角度上分析,各傢公司都有自己的銷售用戶及銷售渠道,都有著長期的用戶及合作關系,如果再組建這樣一個物流公司就又多瞭一個中間環節,必然會推高煤炭企業的總體運營成本,擠占煤炭企業的利潤空間。建制:市場就是試金石按照規劃,鄂爾多斯市新組建的煤炭物流集團,將整合當地煤炭供應鏈上下遊資源,集團將在該市所屬的東勝區、達拉特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烏審旗和杭錦旗各成立1個子公司;在準格爾旗東、中、西部各成立1個子公司;在伊金霍洛旗成立2個子公司,各公司屬地納稅、獨立經營。“通知”稱,待條件成熟後,物流集團逐步在京津冀、華東、華中等主要煤炭集散地設立子公司,在煤炭進出口口岸設立國際貿易物流子公司。同時,借勢與呼和浩特鐵路局進行戰略合作,采取國有資本參股、社會資本參與的辦法,與呼和浩特鐵路局多種經營公司合資成立鄂爾多斯煤炭鐵路運銷公司,爭取鐵路運力。但多數煤炭及物流企業負責人、專傢學者認為,鄂爾多斯政府出臺的這一“通知”有利於合理規劃煤炭采購市場,便於協調和管理。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副董事長李疆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的運營會讓交易更簡單,信息更對稱;流通更便捷;會極大地完善和健全煤炭市場資源共享體系,進一步推動煤炭產業集約化經營和低碳發展。李疆盛解釋,“通知”從內容表述到實施等方面都留有瞭充足的空間,政策依據比較充分,早在2005年和2007年,國傢有關部門就曾出臺和下發相關文件加強煤炭交易與物流業發展,在這樣的政策背景之下,2009年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開始籌建內蒙古煤炭交易市場。不久後,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相關手續得到瞭工商部門的批準。按照自治區政府相關要求,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已經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經過3年來的籌備,目前已經具備瞭運營的基本條件。據李疆盛介紹,煤炭交易平臺不會損害相關企業利益,長遠來看會提高企業效益。他指出,就目前內蒙古的煤炭物流現狀而言,還沒有形成一個良好的流通秩序和有效的監管體制,也沒有達到國傢的要求標準,更沒有建立起一種科學合理的價格機制,煤炭物流業整體實際上還處於一種無序的混亂階段。李疆盛對於來自個別煤炭企業與物流運輸企業負責人質疑“"通知”違背《企業法》所倡導的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原則”並不認同。他說,很多企業負者人心有疑慮,主要是對煤炭交易中心運營模式不瞭解,這一運營模式並不會增加企業負擔。政府之所以做這個事。一是利於促進煤炭工業節能減排,實現低碳發展;二是近年來煤炭市場價格波動比較厲害,煤炭交易中心為供需雙方搭建瞭一個高效、便捷的交易平臺,以達到供需平衡,保持產能和價格穩定;三是有效地整合社會資源,通過公共服務平臺,降低運輸、管理、營銷成本。記者通過實地走訪瞭解到,鄂爾多斯市本地現有運煤卡車1.5萬餘輛,而來自全國其他省市的外阜車輛就達20多萬輛。由於各煤炭生產企業產能信息無法及時統一整合、發佈,加之交通路況信息不能被運輸車輛及時掌握,每天有大量的拉煤車輛分佈在鄂爾多斯市各煤礦之間盲目排隊等待,這不僅浪費瞭大量時間,而且還增加瞭運輸成本。鄂爾多斯市煤炭協會一位工作人員透露說,信息收集、發佈滯後、煤炭物流企業規模小且管理混亂,直接導致瞭公路擁堵、安全隱患激增,推高瞭汽運成本,影響瞭煤炭終端價格的競爭力。鄂爾多斯市政府科學規劃、立足長遠出臺這一“通知”,把過去的隱性操作變為現在公開、透明的線上交易,很大程度上會縮短煤炭交易、流通周期,有效提高煤炭產業鏈條的效率和效益。內蒙古自治區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航拴柱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鄂爾多斯市能源礦產資源富集,煤炭、電力、煤化工等主要能源產品產量在我國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並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是能源供應的重點地區。但是,由於存在產業鏈條短,加工轉化程度低,缺乏定價話語權等問題,決定瞭目前鄂爾多斯還不是能源強市。煤炭交易中心和物流集團的組建,一方面有利於政府宏觀調控,對於保障能源安全和能源市場體系完整具有促進作用。另一方面,對鄂爾多斯市經濟社會發展、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產業素質、拓展增收渠道有極大的促進作用。此外,從長遠來看,對能源生產和消費企業降低成本、規避市場風險、增強競爭力具有顯著的作用。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2-05-12/141327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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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梁喜俊前不久,內蒙古鄂爾多斯(600295,股吧)市人民政府下發《鄂爾多斯市煤炭交易與物流產業建設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一經下發,隨即在當地煤炭企業、物流運輸企業及社會上引起瞭強烈反響。按照“通知“要求,從2015年起,鄂爾多斯市所有的煤炭產能都必須進入煤炭交易中心交易,堅決杜絕原煤類產品直接出市銷售。這個“通知”被認為是內蒙古煤炭定制化加工、標準化銷售、品牌化營銷、網絡化交易、金融化衍生的一個樣本。然而,“通知”的執行並不順利,“通知”下發20多天後,當地煤炭及物流企業的不少負責人聲稱:“不清楚"通知"的具體內容”,甚至也有個別企業表示堅決不執行此文件。多傢煤炭企業和物流運輸企業開始以不同方式消極抵制。不少煤炭及物流企業認為“通知”在起草前期征求意見層面不夠廣泛,這種構建統一的煤炭交易中心會形成新的壟斷,引發更大的供需矛盾。據記者瞭解,當地政府之所以出臺這一文件,初衷是要整合煤炭物流資源,推進現代化煤炭交易,提升煤炭工業整體水平。“通知”規劃,到2015年,鄂爾多斯市將建成覆蓋內蒙古、輻射全國、影響世界的煤炭交易中心、價格中心、信息中心、結算中心、融資中心和物流中心,從而逐步培育發展煤炭中遠期交易。博弈:舊格局實難重新洗牌“通知”特別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鄂爾多斯市市內無坑口鐵路的地方煤炭企業年度煤炭產量超出其煤礦設計產能90%的部分,要全部進入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交易平臺上線掛牌或競價交易,煤炭生產企業所需的煤炭銷售票證要按照網上交易數量核發。到2013年,全市煤炭企業煤炭產品(除坑口鐵路外運部分)要全部進入內蒙古煤炭交易市場掛牌或競價交易。”“這種以政府為主導的交易中心,被賦予瞭過重的行政權力,因為隻要你想把煤炭運出內蒙,就必須先到交易中心辦理各項手續,這實質上就是一種資源壟斷”,內蒙古滿世煤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貴成對記者說。在“通知”中記者看到,組建煤炭物流集團的主體是鄂爾多斯市煤炭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市與旗(縣)區國有資本參與、社會資本入股的辦法。煤炭物流集團通過整合煤炭產量、品質及物流配送、路況、市場需求等與物流運輸相關的各類信息,建立立足本市,面向全國的綜合物流運營平臺。對加盟車輛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加油、統一保險、統一通關,這一運營模式一經公佈即引來諸多非議。內蒙古滿世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劉滿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略顯激動地說,這種政府主導下的行政幹預,對培育新型煤炭交易、物流市場會帶來諸多弊端。“我們滿世集團近年來組建瞭一個一千多輛汽車的運輸公司,主要用於集團煤礦自產自銷運輸,物流自我管理,產出的煤到集裝站再到港口,鄂爾多斯伊泰集團的情況與我們類似,政府新成立這樣的物流公司,可能會人為的形成新的壟斷。”內蒙古伊東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劉謝告訴記者說,這樣的“通知”不太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從用戶角度上分析,各傢公司都有自己的銷售用戶及銷售渠道,都有著長期的用戶及合作關系,如果再組建這樣一個物流公司就又多瞭一個中間環節,必然會推高煤炭企業的總體運營成本,擠占煤炭企業的利潤空間。建制:市場就是試金石按照規劃,鄂爾多斯市新組建的煤炭物流集團,將整合當地煤炭供應鏈上下遊資源,集團將在該市所屬的東勝區、達拉特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烏審旗和杭錦旗各成立1個子公司;在準格爾旗東、中、西部各成立1個子公司;在伊金霍洛旗成立2個子公司,各公司屬地納稅、獨立經營。“通知”稱,待條件成熟後,物流集團逐步在京津冀、華東、華中等主要煤炭集散地設立子公司,在煤炭進出口口岸設立國際貿易物流子公司。同時,借勢與呼和浩特鐵路局進行戰略合作,采取國有資本參股、社會資本參與的辦法,與呼和浩特鐵路局多種經營公司合資成立鄂爾多斯煤炭鐵路運銷公司,爭取鐵路運力。但多數煤炭及物流企業負責人、專傢學者認為,鄂爾多斯政府出臺的這一“通知”有利於合理規劃煤炭采購市場,便於協調和管理。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副董事長李疆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的運營會讓交易更簡單,信息更對稱;流通更便捷;會極大地完善和健全煤炭市場資源共享體系,進一步推動煤炭產業集約化經營和低碳發展。李疆盛解釋,“通知”從內容表述到實施等方面都留有瞭充足的空間,政策依據比較充分,早在2005年和2007年,國傢有關部門就曾出臺和下發相關文件加強煤炭交易與物流業發展,在這樣的政策背景之下,2009年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開始籌建內蒙古煤炭交易市場。不久後,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相關手續得到瞭工商部門的批準。按照自治區政府相關要求,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已經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經過3年來的籌備,目前已經具備瞭運營的基本條件。據李疆盛介紹,煤炭交易平臺不會損害相關企業利益,長遠來看會提高企業效益。他指出,就目前內蒙古的煤炭物流現狀而言,還沒有形成一個良好的流通秩序和有效的監管體制,也沒有達到國傢的要求標準,更沒有建立起一種科學合理的價格機制,煤炭物流業整體實際上還處於一種無序的混亂階段。李疆盛對於來自個別煤炭企業與物流運輸企業負責人質疑“"通知”違背《企業法》所倡導的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原則”並不認同。他說,很多企業負者人心有疑慮,主要是對煤炭交易中心運營模式不瞭解,這一運營模式並不會增加企業負擔。政府之所以做這個事。一是利於促進煤炭工業節能減排,實現低碳發展;二是近年來煤炭市場價格波動比較厲害,煤炭交易中心為供需雙方搭建瞭一個高效、便捷的交易平臺,以達到供需平衡,保持產能和價格穩定;三是有效地整合社會資源,通過公共服務平臺,降低運輸、管理、營銷成本。記者通過實地走訪瞭解到,鄂爾多斯市本地現有運煤卡車1.5萬餘輛,而來自全國其他省市的外阜車輛就達20多萬輛。由於各煤炭生產企業產能信息無法及時統一整合、發佈,加之交通路況信息不能被運輸車輛及時掌握,每天有大量的拉煤車輛分佈在鄂爾多斯市各煤礦之間盲目排隊等待,這不僅浪費瞭大量時間,而且還增加瞭運輸成本。鄂爾多斯市煤炭協會一位工作人員透露說,信息收集、發佈滯後、煤炭物流企業規模小且管理混亂,直接導致瞭公路擁堵、安全隱患激增,推高瞭汽運成本,影響瞭煤炭終端價格的競爭力。鄂爾多斯市政府科學規劃、立足長遠出臺這一“通知”,把過去的隱性操作變為現在公開、透明的線上交易,很大程度上會縮短煤炭交易、流通周期,有效提高煤炭產業鏈條的效率和效益。內蒙古自治區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航拴柱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鄂爾多斯市能源礦產資源富集,煤炭、電力、煤化工等主要能源產品產量在我國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並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是能源供應的重點地區。但是,由於存在產業鏈條短,加工轉化程度低,缺乏定價話語權等問題,決定瞭目前鄂爾多斯還不是能源強市。煤炭交易中心和物流集團的組建,一方面有利於政府宏觀調控,對於保障能源安全和能源市場體系完整具有促進作用。另一方面,對鄂爾多斯市經濟社會發展、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產業素質、拓展增收渠道有極大的促進作用。此外,從長遠來看,對能源生產和消費企業降低成本、規避市場風險、增強競爭力具有顯著的作用。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2-05-12/141327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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